在一個號稱可以衡量部落格市場價值的網頁,接連輸入幾個慣用網址。看到數字之後,在心裡忍不住說:「物化啊!」
不過部落格本來就是東西嘛,現在只是有另一個東西衡量它的價值。只是,我不知道那個衡量的標準是什麼。得到的結果跌壞我的眼鏡,這個我最不想用的部落格,居然最值錢!
至於
主站,它分文不值。
如果妳想試,就在
這。
小弟在還沒上幼稚園的時候,有天跟媽媽說:「我以後要生三個小孩,媽媽要幫我帶小孩喔!」媽媽很苦惱地告訴他:「可是你們小時候都不是我帶的耶。叫 你太太帶,好不好?」哪知小弟人小鬼大,居然回答:「不行啊!我太太要上班。」真不知他為何那麼小就立志要生三個,娘說大概覺得我們姊弟兩人為伴,不太夠 吧。
所以Kiki(在主站DEBBY )養不到一天,我決定幫她找個伴。既然另一個小朋友還沒誕生,那我先找個小寵物好了。
在部落格寵物店東張西望,看到兔子、貓、狗、老鼠等,皺了皺眉頭,十分落俗套,不想要。看到貓熊便很開心,既然真的貓熊還沒來台灣(我支持貓熊來台),那就先養個部落格貓熊吧。畢竟貓熊是小時候喜歡的三種黑白色動物之一。
Kiki 現在還不能人語,雖在牙牙學語,話都藏在心裡說不出(愛娘在心口難開啊)。小熊熊QQ不一樣,還不到一天,她就開口說話,只不過說的是: 「ZZZ」,似乎也有別的,不知是我用firefox的關係,還是日文的緣故,顯示不出來。真希望她能內植巴貝魚,好歹改說個英文,讓我看懂。
難 道因為主人懶惰,女兒和寵物也跟著懶洋洋?這兩個新寵整天都在睡覺,kiki在24小時內的活動只有三種:走路、跳和睡覺,一般人要吃喝拉撒,她都不用。 聽說有人的mero會撿種子,在草原種了一片花海,希望哪天kiki也去「某電腦包品牌」的草原上撿個種子來美化她的生活空間,或許還會出現毛毛蟲、蜜蜂 和蝴蝶。聽說等她大一點,按她就會噴水,有人因此常去玩弄別人家的小水滴。小水滴多交幾個朋友,還可以一起泡湯。(小水滴融於湯裡嗎?)
小熊熊QQ則顯得太有個性。若在QQ打呼的時候,點她一下,她心不甘情願地走過來,我搔她脖子兩下,她居然不願意多逗留一下,轉身就走,讓我看她搖
屁股的背影。似乎和主人的互動不夠,也可能是設計不良,不然我想像她應該是笑倒在地求饒:「哈哈哈,好癢喔!不要再搔癢了嘛!」
相形之下,由Google提供的gVisit理性多了,讓紅色小水滴在世界地圖上與我對望,最近十五個訪客分佈的地方不算多,只有五個城市。估狗大神的Google Local的 功能進入部落格統計,因此可以知道有哪些人在世界各地看我和Kiki、QQ。這玩意甚至可以把地圖放大到看到當地街道名稱,像是上活的地理課。不過它並沒 那麼準確到知道各人的位置,應該是指主機的位置吧。因為我一直沒法正確看到台北地圖,反而是顯示桃園。難道嗨網(Hinet)主機在桃園?
有分地圖、衛星和兩者混合等不同觀看方式。這是地圖版:

這是衛星空照:

拉近可以看更清楚,希望來自以下各點的朋友不會嚇到,反正也不知道是誰:
香港:

充滿摩天大樓的香港衛星空照圖:

美國:


英國:

和gVisit有類似功能的是
Blog Flux。不過這玩具功能強大,似乎也複雜許多,經歷一天才稍微把它調整正確。它同樣也會用紅色小水滴在世界地圖上排列訪客位置。好比最近一個訪客的資訊是:
Taipei, T'ai-pei, Taiwan
Time: 4:42 am - October 21, 2005
Browser: Netscape 3.01
OS: Unknown|Unknown
Resolution: 1024x768x24
Cookies: Yes | Java: Yes | Flash: Yes


寫到這裡,要幫歐萊禮可惜,之前那本
《Database Nation》可以早點翻譯出來的。
傍晚和某「電腦包品牌」MSN(助理妹妹問我,怎麼google和MSN都變動詞啦?)時,她傳了幾句訊息之後,突然出現一個「什麼」的文字圖形。我笑了兩聲,立刻複製存取。後來告別時,她又丟了一堆沒看過的符號過來,我便問:「這是告別的表演嗎?」

記 得第一次在MSN看到這類符號和符號文字時,是跟樓下某部門的主管MSN的時候。一看到三十幾歲的他傳了一個可愛的圖案過來,忍不住在電腦前爆笑,然後 快速敲鍵盤問他:「這是哪裡來的?」他不告訴我,繼續裝可愛,又傳了一堆過來,每個size都大到佔據兩、三行的空間。我心想,他跟部屬MSN也是這樣 嗎?這到底是拉近距離,還是讓人害怕呢?
目 前最最恐怖的管理方式,尚未見諸管理大師的著作,非MSN管理莫屬。身邊的朋友只要聽到上司要求加入MSN名單,都感到十分頭痛。畢竟,誰對工作沒有情 緒?以及,絕大多數的人都會在MSN暱稱上換上自己的心情。若因為MSN而被上司「關心」,那真是無法承受之重。好在我的上司目前還沒這樣要求,不管她們 也不用這樣要求,就……。
主管用可愛符號,或許在某層面是表示善意,但真正的意涵還有待其他部分的進一步解讀。
不過最近用可愛文字符號的風氣之盛,有時讓我覺得到可怕的地步。某網友之前傳訊給我,總讓我正襟危坐。但有天他開始用可愛符號,而且數量之多,一句話有好幾個字都變成動來動去的符號,讓我頓時傻眼。他跟我說是別人傳來的,還用了個很傳神的詞,是「花不溜丟」還什麼的。
當某些字被符號替代時,可辨識的程度未必提升。對我來說,平日習慣了文字閱讀,一旦看到文字符號,大腦解碼的速度一定變慢,跟看到注音文的難受,不相上下。
我抓了幾個字,玩了幾次之後,決定還是少用為妙,畢竟我用MSN是為了快速通訊,而不是裝可愛。
近半年來,繁體中文Blog有如春天的植物,快速繁殖增長。然而,究竟Blog是什麼?應該怎麼看待Blog?怎樣經營Blog?最好尺度的拿捏恐怕還不是多數人可以掌握的,不然,來源不明的「部落格十誡」不會引起這麼大的共鳴,或我在許久以前寫的〈部落格筆記本〉也不至於經常被翻出來看。
部落格十誡其實很簡單: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檢查了一遍,還好,我沒什麼逾越的地方。部落格一直是我的個人筆記本,「寫了自己爽」的成分大於其他,「不爽幹嘛寫?」就算很多人看也沒用,因為自己沒有快感。人氣什麼的,我其實不那麼在意。更何況,我寫東西經常是為了遺忘,寫完就可以很放心地忘記,等需要再查(MT在查詢上,遠遠優於blogger、20six等系統)。至於這些該被忘記的東西,意外地被喜歡或被批評,都是非常不重要的事。看過我手邊(實體)筆記本的人都知道,我向來都是隨手塗鴉的,寫的東西常常只有我能辨認。筆記本外觀的美麗與否,對我來說,不是非常重要,因此第七點對我根本不是問題,我只放對我來說方便的東西,反而在看到別的blog有一大堆貼紙時,感到不可思議,眼花撩亂,不知道該看什麼。
第八點現在也不會是問題。自從發現太多人會搜尋自己的名字後,我就不太看\寫中文作者的書了,省得麻煩。這樣其實很好,因為會立志要看真正經典以及有益的東西,不必以為某些人是「新銳」,而勉強讀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寫了又被找麻煩。我沒那麼多時間應付這些人。
第六點從來都沒困擾我,我並不喜歡轉貼別人的東西,就連短期的訊息發佈,都覺得沒有意義,畢竟這是我的部落格筆記本。日常的行程,只會出現在我的案頭行事曆上,不會出現在網路上。那是私人的部分。
除了部落格十誡,Jeff Wuorio在〈
Blogging for business: 7 tips for getting started〉則教人怎麼把部落格當事業來經營:
* Identify your audience
* Decide where your blog should live
* Start talking
* Get into the practice of "blogrolling"
* Emphasize keywords
* Keep it fresh
* Watch your traffic closely
這七點應該是給那些有志於將部落格當作個人媒體事業來經營的人。首先要確認自己的部落格讀者特色,將自己的部落格做定位,與讀者多互動,把可用資源捲入部落格裡,強調關鍵字,時常更新部落格,最後要觀察流量。
我得承認,我在這些方面做得很差。因為自始至終都沒想把部落格弄成個人媒體,雖然很多認識我的人會對我的生活書寫有興趣。部落格從來都只是我個人抒發所用,我幾乎不告訴別人我有部落格,也不希望認識的人知道,以免出現神經大條的人造成我的困擾。即使部落格和BBS本身都是媒體的一種,很容易就被口耳或MSN傳播出去。
似乎應該稍微提一下神經大條的人。這在「群聚型」,也就是呼朋引伴型的部落格常可以看到,由於許多認識的人會留言,於是把彼此聊天中的八卦,或甚至真實世界的身份、名字、職業等細節都扯出來。然而,這終究是網路,在任何人都可以觸及的狀況下,雖然不至於發生身份證字號外洩,而可能被盜用的麻煩和困擾,但終究是令人不舒服的,同時也存在某些風險。就像批踢踢之前的鄉民,在看到有人栽贓已分手的前女友劈腿後,一群人竟然利用網路,把無辜當事人的姓名和照片通通挖出來,然後一大群人加以謾罵。連我都不免碰到神經大條的留言者,更別說那些沒有戒心的部落格了。
這七點裡,我最不擅長第三、四點。當然,像我這樣耍孤僻,但是不可避免,每天引來四、五百人閱讀的部落格,應該還是不少。許久之前寫的〈
部落格筆記本〉也就是做自己的心態調整,明白一旦寫出來,任何人都可能看到。
至於第六點完全要看狀況,太忙或生病時,當然沒力氣寫網誌。我始終認為,生活有餘裕,才會想到部落格。當我忙得不可開交時,天塌下來我都不管,更別說部落格了。另外,我有許多管道可以接觸各種東西,以及各種管道和比專業人士切磋,部落格的溝通能量還不如當面談,於是更派不上用場。在時間有限的狀況下,我的部落格是抒發用;看別人部落格,是為了想得到有用的資訊,若不夠優質,連看三分鐘都嫌浪費時間。
在大陸博客看到
sumtec寫的〈
10 Golden rules for publishing your blog〉,某些部分也很有意思(請別問我為何第0條有兩點,而且不湊出Rule 10):
Rule 0: Always remember what a blog is.
0.1 It's a stage for showing your thinkings, not others'.
0.2 It's not only your matter but also a group's.
Rule 1: Find a good place to host your blog.
Rule 2: Compose your first post as carefully as posible.
Rule 3: Be polite.
Rule 4: Join the arguments.
Rule 5: Keep yourself neutral.
Rule 6: Review your posts before you publish them.
Rule 7: Publish your post in a right time.
Rule 8: Set an attractive title before you post them.
Rule 9: Response to the replies in a correct way.
詹宏志有句令我服氣的話,是這麼說的:「想的不一樣,看到的不一樣;看的不一樣,想的就不一樣。」後來我才發現這話來自西方名人,但一時忘了是誰。在看上面這幾點時,每個人會注意的,當然不同。
後面幾點和Jeff Wuorio的七點,精神類似,都是有意把部落格經營成個人聚落的人,應該注重的。我倒是注意到,前面幾點是基於網路的匿名性而衍生的。有些觀點,我以前也提過類似的,好比〈
流彈與蓮花〉、〈
批評的基本禮貌〉、〈
未經許可的選用(複製)\引用〉、〈
衛生紙書寫〉、〈
瘋子磁鐵〉。
「Be Polite」被放在第三點,真是同意到不能再同意了。每次看到非常無禮又充滿惡意的留言,我便想,網路不是一條讓任何人都能隨意砍人的路吧!雖然網路秩序未被真實建立,但人與人的相處,從實體世界,搬到虛擬世界,都應該是有跡可尋的。因此在網路上看到那些匿名卻又說三道四的留言時,我往往感到厭惡,這些留言者的內在污穢就算了,還想把這些藏污納垢的角落露出來,甚至潑灑到公共空間。
當我看到阿寶(我只看過
書,不認識她)對不懷善意的匿名者不耐煩時,相當同情,也很同意她所說:「不耐煩的原因是,我並不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對任何人提出質疑;質疑必須小心,我個人會對有所懷疑的團體或個人保持觀望,直到確定他﹝他們﹞的所做所為再發言,批評之前自己要做很多的功課甚至付出。一個不曾、不願用心了解或參與的人,如果都可以隨便質疑,那只會讓有心做事的人疲於奔命地做解釋、表功績。甚至
為此裹足不前!」
我想要補充的是,在部落格上質疑可以,踢館可以,但請同時出示網路身份,留下部落格更好,讓我和其他人看看此人過去發表的言論,瞭解此人在網路上的品行如何。(我不太相信一個會到處看部落格、到處留言的人,過去不曾在網路上留下隻字片語。)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又留下惡臭的足跡,那我認為,根本沒有保留的必要。沒有人應該為了假裝開明,或者衝人氣,而讓這種危害心靈的文字留下。更不需要因為這種害群之馬,而讓人不想繼續部落格。
在未經授權前,不能任意轉貼別人的文章,當然也不該假冒別人的id或姓名發表言論,這都該是基本守則。寫出來好像很多餘,但是許多人卻連這些都做不到,Blog Rule的產生的確有必要。
網路,不管是不是在部落格,都如同在真實世界,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無論有沒有Google或其他強大的搜尋引擎監督,自己的良心就是監督者。部落格當然有Blog Rule,真實世界應該掌握的原則,在網路世界裡,一樣都少不了,但是,在網路的部落格世界裡,還有一些不同於真實世界的規範,那是blogger要注意的,這就是部落格的「道」。
這七字念起來真像某種咒語,好比「阿里巴巴‧芝麻開門」,差點以為是某種宗教的方便法門。可「真正簡單辛迪加」其實是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當這樣的詞語出現在一則新聞(今天民生報:「網誌讀者人數顯著增多 網路傳播影響越來越大」)中,我真懷疑:其他「圈外人」怎麼看得懂這種「黑話」?新聞不是要給國中程度的人看的嗎? O_o
目前看到的幾種RSS翻譯,有「真正簡單的同步供稿系統」、「真正簡單的聚合」、「真正簡單的串聯」等,以第一個最能讓人望文生義,儘管不知道真正的內容。
詳細的Pew Internet & American Life Project內容,可上她們的網站觀看。這種東西在我看來,畢竟還是分眾的。與華文網路使用者的關連應該不大,部分狀況也有差別。好比美國網誌作者多為較富有和年輕受過良好教育的男性,但台灣的網路人口有接近半數是女性,跟美國的網路使用情形有別。
這導致這則新聞其實也是小眾的,只有被議題設定到的人(例如我),才可能關心,進一步去瞭解。這可以向某些人說明一件事:一個新觀念或新事物的傳
布,未必是靠大眾媒體。就算大眾媒體強力報導,仍然有很多人不明白。每個人的生活都有侷限,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裡,我們只是發現自己的吸收能力更加有
限,但也不至於有什麼妨礙。
自從中國博客網在前陣子改版,越形繁複後,我剛好忙得不可開交,沒時間研究。直到最近因為寫了「讀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大學生單薄的想像」,從12月27晚間開始,遭到大批郭敬明牌冬粉(=粉絲=fans)惡言相向,讓我發現事態有些詭異,以為是像上次寫《幻城》那樣,又被貼到不知道的論壇去,直到昨天出現令我噴飯的留言,我趕緊當網路偵探,發現是中國博客網的推薦所致。這種推薦,跟明日報新聞台的首頁推薦,真是效果類似啊!
被放到這種熱門連結裡,總是會帶來相當人氣。有個重要前提是,寫的是許多人關心的主題,而且能為一般所談論或有管道理解。雖然「
悲劇的靈魂—追尋Sylvia and Ted的過往」也被放到「讀書時間」的推薦文章裡,同樣在我不知道的狀況下被改成
簡體字放到網站上,但只有一則廣告留言(已刪除),並沒有那麼多冬粉(=粉絲=fans)前來聲討。
多年前有回在明日報新聞台寫王文華,也是遭到類似下場。看來多數網民對輕文學作家的關心程度強烈過於其他。這些留言,總是讓我開眼界:原來這作家有這種fan屎(fans)啊!雖然有什麼fan屎,是一點都由不得人的,就像我也沒法保證自己的blog不會出現白爛留言。
有 個比較嚴重的問題,是大陸對網路引用的觀念還很差(台灣好不到哪去,但比較沒有轉換簡繁體另貼的問題)。六月時,一篇陪病日記被改成簡體字貼出,好幾個月 後,我才意外地發現。最近兩次的文章變成簡體字版,我仍慢了好幾拍才知道。儘管都是在中國博客網貼出,可心裡多少覺得不能認同這樣的作法。
因為好奇,上了livejournal.com註冊一個新網誌。
這個網誌系統很怪,有各種語言可供選擇,英文就分出一項英國,有日文,有簡體中文,就是沒有繁體中文。我猜想是該系統團隊有中國大陸出身的人所致。
懶人我只好選用簡體中文,其實也不是完全簡體中文介面,只是部分有翻譯,大部分還是英文,像是用翻譯機翻譯到一半就丟下不弄的結果。註冊到一半,突然有句
「證明你是一個人」,讓我差點笑到摔到地上。

切回英文模式去看原句,是「Prove that you're a human」,也不能說翻譯有錯,只是乍看之下好笑。
這種機制是防止機器造成的錯誤,現在在
DEBBY留言也需填入系統亂數取的檢核碼,以證明「你是一個人」。